[20] 〔美〕蒯因:《从逻辑的观点看》,陈启伟等译,载涂纪亮、陈波主编:《蒯因著作集》(第四卷),北京,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,2007,第48页。
[21] 李醒民:《从理论整体论到意义整体论》,载李平、〔美〕陈向主编:《科学和推理的认知研究》,南昌,江西人民出版社,2004,第173~223页。
[22] 〔英〕A.屈森斯:《概念的联结论构造》,载〔英〕玛格丽特·A.博登编著:《人工智能哲学》,刘西瑞、王汉琦译,上海,上海译文出版社,2006,第392~465页。
[23] 就绝大多数人类语言来说,文字是语言的组成部分,是语音的书写载体。但汉字在汉语中的地位特别突出:它不仅是记录语音的符号,而且更多的是记录视觉信息的符号。其独特性使人们常将“汉语”与“汉字”并提。
[24] 王寅:《中西语义理论对比研究初探》,北京,高等教育出版社,2007,第61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