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人的城镇化要逐步推进实施
2012年,我国农民工总共有2.6亿人,这个群体目前是流动不定的,以后每年会增加1000多万。我们所说的人的城镇化就是要使这个群体稳定下来,逐渐融入城镇,融入工业化、现代化的潮流,共享改革和现代化成果,而不是退回农村,或者是被边缘化。
应该有序转移,不能操之过急,要水到渠成。但是这么大数量的人口要稳定在城镇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需要分批逐步实现。要废除对进城农民的身份歧视、制度歧视,进行制度创新和改革。
农业转移人口,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农民工,包括抚养的父母、妻儿要在城镇安居下来,关键在于要有稳定的就业,要分别进入大、中、小城市和小城镇,特别是要重视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发展,推动产业就近集聚、就近发展,人口就近转移、就近择业。
但光靠小城镇发展来吸纳转移的农业人口也是不够的,必须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,大、中、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,要以大带小,促进不同规模城市共同发展。
主要是要靠产业发展来带动人口转移,做到城镇建设、产业发展、就业吸纳和人口集聚相统一。城镇化不能单纯热衷于发展房地产,而是要重视发展服务业,特别要大力发展能大量吸引劳动力的服务业,不但发展传统服务业,比如饭馆、酒店、一般生活服务等,而且要发展现代服务业,包括电信、金融、保险、法律、咨询、文化、环保、食品安全、现代物流以及老年服务业等,这将是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就业的主要渠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