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中国的洋务工业创办历程相比,日本的“殖产兴业”运动较好地协调了强兵与富国的关系,在兴办军事工业的同时也大力兴办民用工业。明治政府像接受和改造幕藩军用工业一样,从1868年起接收并改造幕藩工矿企业21家,并从1869年起创办各种新的民用企业。到1884年时,由政府开办的大型工矿企业30余家,由民间开办的新式工矿企业约65家。其种类包括铁路、邮电、机器制造、玻璃、水泥、采矿、纺织、缫丝、制糖、银行、造币、保险等。在企业数量上虽与同年的中国相差不多,由政府开办者多于中国近10家,由民间开办者则少于中国2家,但在企业的种类构成上已远远超越了中国,如玻璃、水泥、纺织、银行、造币、保险等项为中国完全未有。
第三是移植西方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同。中国的洋务运动对西方资本主义的移植只限于产业和技术方面。日本的殖产兴业运动不仅在移植西方的产业和技术方面较中国更广,而且还移植西方的资本主义经济体制,仿照西方国家设立专门的经济行政管理部门,如以“劝奖百工”为职责的工部省和内务省、专管财政金融的大藏省、管理农业和商业的农商务省,并在1880年之前已在地税、公债、货币、金融、商业会议所(商会)、处理官营工业等方面,制订了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法规,逐步建立起资本主义的经济秩序,为资本主义经济在日本的全面兴起打下了法律和制度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