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二)古代土地公有,所以沟洫阡陌等,都井井有条。后世则不然。土地变为私有,寸寸割裂。凡水旱蓄泄等事,总是要费掉一部分土地的,谁肯牺牲?凡一切公共事业的规划,其根源,实即公共财产的规划。所以土地公有之世,不必讲地方自治,而自治自无不举。土地既已私有,公共的事务,先已无存。间有少数非联合不能举办的,则公益和私益,多少有些冲突。于是公益的举措,固有的荡然无存,当兴的阙而莫举;而违反公益之事,且日出不穷。如滥伐林木、破坏堤防、壅塞沟渠等都是。而农田遂大受其害。其最为显著的,就是水利。
(三)土地既然私有了,人民谁不爱护其私产?但必使其俯仰有余,且勤劳所得,可以为其所有,农民才肯尽力。如其一饱且不可得,又偶有盈余,即为强有力者剥削以去,人民安得不苟偷呢?然封建势力和高利贷的巧取豪夺,则正是和这原则相反的。这也是农田的一个致命伤。职是故,农业有其进化的方面,而亦有其退化的方面。进退相消,遂成为现在的状况。
中国现在农业上的出路,是要推行大农制。而要推行大农制,则必须先有大农制所使用的器具。民国十七年(1928)春,俄国国营农场经理马克维次(Markevich),有多余不用的机犁百架,召集附近村落的农民,许租给他们使用,而以他们所有的土地,共同耕种为条件。当时加入的农民,其耕地共计九千余亩。到秋天,增至二万四千余亩。事为共产党所闻。于是增制机犁,并建造使用机犁的动力场。至明年,遂推行其法于全国。是为苏俄集合农场的起源(据张君劢《史泰林治下之苏俄》。再生杂志社本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