检察官重又坐下,全场肃静了好半天。我又闷热又惊愕,正自昏头涨脑。这时,庭长轻咳了两声,语调非常低沉地问我,是否有什么要补充说明的。我是很想说几句,站起身来,一开口就没头没脑,说我不是有意要打死那个阿拉伯人。庭长回答说,这是一种表述,可是到现在他也抓不住为我辩护的要领,因此在听取我的律师陈述之前,最好先听听我来说明我的行为的动机。我说得很快,有点语无伦次,并且意识到自己挺出丑,我说当时的行为是阳光引起的。大厅里有人笑起来。我的律师耸了耸肩膀,庭长随即就让他发言了。可是,他却声称时间已晚,而他要讲好几小时,请求推迟到下午。法庭同意了他的请求。
下午,大电扇还一直搅动着大厅里浊重的空气,而陪审员手上的五颜六色的小扇子,则全朝一个方向摇动。我的律师的辩护词,在我听来似乎永远也讲不完。不过,有一段时间,我听他讲了,只因他说:“不错,我杀了人。”接着,他继续以这种口气,每当说到我时,就总讲“我”如何如何。我感到非常奇怪,便朝一名法警俯过身去,问他这是为什么。他让我别说话,过了一会儿,他才解释说:“所有辩护律师都这样做。”可是我想,这又是力图把我排除在案件之外,把我压缩成零,在一定意义上取而代之。不过,现在想来,当时我离开那座审判大厅已经很远了。况且,我觉得我的律师未免滑稽可笑。他为挑衅的行为辩护,很快就讲过去,然后也大谈起我的灵魂。但是,他给我的感觉,远不如检察官那么能言善辩。“我也同样,”他说道,“仔细观察了这颗灵魂,然而跟检察院的这位杰出代表截然相反,我却有所发现,可以说我读到了一部翻开的书。”他从中看出我为人正派,按时上班,工作任劳任怨,忠于聘用我的公司,受到所有人的喜爱,而且同情别人的苦难。在他看来,我是一个模范儿子,尽心尽力长期赡养自己的母亲。最后,我把老母亲送进养老院,希望她能过上我的经济条件达不到的舒服生活。“先生们,我实在奇怪,”他又说道,“竟然围绕着这家养老院大做文章。因为归根到底,如果必须证明这类机构的功能与重大价值,那只需指出正是国家本身予以资助的。”他独独不提葬礼的事,我就感到这是他辩护词的一个缺失。所有这些长篇大论,所有这些时日,这样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,一天又一天,没完没了地谈论我的灵魂,让我产生一种印象:一切都变成我看着眩晕的无色无臭的水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