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8日,据媒体报道,在杭州这座城市里,潘女士和她的家人已经在一个温馨的出租屋里度过了八个春秋。 房东是一位年过半百的大姐,她们之间的关系融洽,甚至可以用亲如一家来形容。 然而,当潘女士决定购置新房并准备搬离这个充满回忆的地方时,她却遭遇了一个未曾预料的问题——房东提出了一笔房屋损耗费。 对于潘女士来说,这笔费用不仅是一个经济上的负担,更是对她与房东之间长期友好关系的一种伤害。 在过去几年中,特别是在疫情期间,这位房东曾自愿减免了2000元租金来减轻潘女士的压力。 而现在,面对即将离开的老租户,房东却又提出了额外的收费要求。 这使得原本和谐的关系蒙上了一层阴影,也让潘女士感到非常失望和受伤。 案件发生以后,有网友表示,八年的交情就值这点钱?真是人心不古啊!房东大姐是不是也太现实了点?人家疫情期间都给减租了,现在反过来还要扣损耗费,这不是欺负人嘛!” 也有网友认为,这种行为简直就是在割韭菜!明明双方相处得像一家人一样,到头来却因为一点小钱翻脸不认人。 说好的亲情呢?说好的信任呢?看来在这个社会上,还是利益至上。 那么,房东是否有权向租客收取所谓的‘房屋损耗费’呢? 根据《民法典》及相关法律规定,在租赁关系结束时,如果承租人对房屋造成了超出正常使用范围的损坏,那么房东有权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。 但是,这里的关键在于如何定义“正常磨损”以及具体的损害情况是否属实。 如果这些损耗费缺乏合理依据或者没有明确证据支持,则可能被视为不当收费。